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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错,目前像出唱片的音像公司这种单位,其性质比较特殊,定位比较模糊,其实只需要受出版社管理监督就行,不用非得什么出版局之类的管。
所以,不需要政府直接监管的,就可以直接搞股份制,或者叫合营制,而需要政府直接监管的,就搞承包经营。
原因就在于,承包经营风险更大。
因为承包经营说白了,就跟租房一样,单位还是人家的,只是暂时租给你用而已,人家啥时候不想租给你了,随时可以收回。
相反,公私合营的股份制就不一样了,股份是受法律保护的,而且以后等公司化改革了,随时可以摇身一变搞成私人公司。
因此,但凡能搞股份制的,曹志强都是第一时间搞股份制,没办法才承包经营。
话说回来,现在的曹志强,是通过日本的佐田雅志,用他父亲的公司,也就是佐田企划会社的名义,给曹志强管理的华夏音像公司,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,转发了一份正式的邀请函。
这份邀请函,是希望让佐田企划会社,跟华夏音像公司的总经理兼签约艺人阿强,以中日友好的名义,进行一次音乐方面的国际交流跟合作。
名义高大上,流程也符合标准,再加上曹志强跟京城的各个领导都比较熟悉了,通过朋友找找京城外事办的人员,很容易就通过了申请。
现在,曹志强连护照都已经办下来了,只不过出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,就算手续一切妥当,也需要排队,所以曹志强的出国时间,就定在了下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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