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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上讲,他现在就可以搬去新家住了。
不过嘛,曹志强并没有兴趣搬去金鱼胡同那套新房子住。
原因很简单,那边离曹丽丽上学的地方太远,不方便。
再者说,那边属于商业区,如果用来住人,太浪费,他现在有点舍不得。
因为他现在的自我感觉,还是个穷人。
没办法,在曹志强的感知中,资产不过亿,那就是个穷人!
一个小目标都没赚到,算什么有钱人。
相反,如果把那个处在王府井大街跟金鱼胡同交叉口的四合院,全都利用起来,后面的房子也改成包间,全部整成赚钱的商用场所,而不是住人的地方,那才是日进斗金的赚钱机器。
所以,他之前就不理解,那个马精文,当初干嘛只改造四分之一面积的南屋,只用四分之一的部分做生意,剩下四分之三继续住人?
在曹志强看来,这是严重的浪费!
那四分之三的部分,要是改造成更大的厨房,更多的包间,或者更大更有特色的堂食饭厅,人流量得增加多少,又得多赚多少钱啊。
这么简单的账都不会算,难怪守着金山还吃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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