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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这个全部曹志强说了算,是相对的。
一些明显违规的出版物,红光机械厂是有权驳回的。
周怀恩社长的存在,主要就是起一个审核的作用。
在这三十年承包期内,红光出版社每年都要给红光机械厂上缴五千元的固定管理费。
好吧,这个固定管理费,原本李厂长只想要个一千块钱意思意思。
还是曹志强觉得太不像话,也害怕难堵悠悠众口,自己硬加到五千元一年。
五千元在这个时代,已经是一笔大数目了。
一个出版社每年固定给被承包方上缴五千,此时相信谁也说不出啥来,甚至可能很多人会想看曹志强笑话。
当然了,一年以后,相信很多人会后悔,因为到那个时候,五千块真的就是洒洒水。
还有,三十年的期限,也是曹志强要求的,本来李厂长只想给一年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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