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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一阵子,他值夜班,住在厂里,机子整宿震响。是家做避孕药的药厂,只敢在夜里开工,万一警卫队来查,他得赶紧起来把机子关了。他们告诉他,他是雄虫,被抓了也没事,这是他们招他的唯一原因。
给他通风报信的是只大狼狗,叫旺财。有次仓库进了小偷,旺财的咆哮像炮竹一样在夜里炸响,等他打着手电筒赶来,只找到一条被扯掉的裤子。这事他想起来就会笑。不过这么多年过去,旺财肯定早就死掉了。
再后来他搬去了首都的贫民窟。沿街的房子,夜里很吵。醉汉打闹、同性恋撕逼、狂按喇叭的路怒症、火警和救护车来来回回的滴嘟声……时不时还有青少年拿石头砸他的窗子,然后领居家的狗和小孩一起大叫。
这些都好过一声枪响后的死寂与悲号。
他像适应外部动乱一样适应了那些噪音,并渐渐觉察出了此地的一些好处。
零工到处都有,出租房和快餐也很便宜。大伙总爱说,来了这儿,只要有手有脚就活得下去。这种信念对一无所有的年轻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,它鼓励他们咬着牙离开更加狗屎的老家。
那时他也恐惧商家,觉得它像一座古代王朝的坟墓。对于他的出走,爷爷并未当一回事,只是用一种兼具慈爱与傲慢的语气表示“散散心也好”。
不怪爷爷看不起他,谁让他只想着逃离,却没有任何具体计划。
他随大流地打工,这辈子没这么辛苦过,但日复一日的体力劳动确实有助于涤清他的过度思虑,前提是他不用为钱发愁。
若是你一辈子做廉价劳动力,病了老了又何以为家、何以为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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