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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时间匆匆,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,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。
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,因为这第九个,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进了一小步。现在只差……
“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,但是你走的太急,我没来得及,”芦笛慢吞吞道,“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,或许应当换个思路——你有没有想过,或许,他去那里了呢?”
“哪里?”
“阿斯加德。”芦笛飞快回答,仿佛这个名字烫嘴似的。
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,每十年一届,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,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,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。血斧王……以他的资历,或许也是够得着的。
“下一步……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?”芦笛见高法依格面露思索,试探着继续问。
芦笛有些惭愧,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议里包含着私心,她们之中,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,比起自己,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。
虽然,女巫不为阿斯加德欢迎,去那里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……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,芦笛选择无条件地相信她。
高法依格已经想到了办法,芦笛的消息给她带来了崭新的希望,她的眼睛一点点亮起来。
东方的鳖精被稀里糊涂地抓来,又被稀里糊涂地放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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