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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似开门见山,实则就是一段美化此次医疗组的组建目的,讨好老板的开场白罢了。
这套美国佬常用的说辞拿出去唬人可以,但在周寅坤面前没这个必要。他只想听最有用的。
见周寅坤听完也没什么反应,迈克顿了下,继续说:“目前世界各国,尤其以美国、乌拉圭、荷兰为首的毒品消费大国,都曾出现过要求毒品合法化的提案。事实上,毒品屡禁不止的原因,就在于它所含成分的确具有不可替代的医用治疗效果。”
“因此,即便将x1毒列入违法范围,也无法完全阻止x1毒行为。医生在治疗前提下,可以开具与毒品同X质的处方药品,最常见的,就是类似芬太尼的合成类阿片药物。即便我不懂医学,也很清楚这类灰sE药物用得少是药品,用得多就是毒品。”
说完,迈克看向坐在对面的汤普森博士。
对方表示赞同地点了点头,又看向周寅坤,开口带着浓重的加州口音:“是的,所以最容易的切入点就是用量。”
周寅坤挑眉,终于来了兴趣:“继续。”
“以大麻为例,推行大麻合法化不代表推行lAn用毒品。而是通过制定大麻种植、销售或者消费的细则,系统化地管理大麻买卖,打击毒品走私,同时也将更有效地减少毒品暴力犯罪。”
汤普森博士说:“允许少量购买,例如成年公民在政府资料库中登记后,可每月从特许经营药店购买最多40克大麻。政府资料库将监控他们每月的购买数量。另外,将医用大麻种植与消遣大麻种植相区分,则可有效监测公民是否有叠加lAn用大麻的情况。”
“同理,则可以允许民众持有少于1克的海洛因或摇头丸、少于2克的可卡因、少于12克的lU0盖菇素,以及少于40剂的羟考酮或美沙酮。”
“合法化提案将从医疗保健服务角度出发,提倡通过健康评估来确定成瘾者需求,将他们与所需服务联系起来,例如定点建立‘安全注S中心’,不过我更倾向于称作‘毒品注S指导中心’或者‘过量x1毒预防中心’,嗯……不过这不重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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