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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时代,陈老爷子也有,名气也依旧,但还没想到那么做。
毕竟严格来说,陈老爷子能这么做,也是有时代特色的。
因为他拍《父与子》的时候,已经是1986年了,那时候国家的改革已经比较深化。
别的不说,起码在那个时期,是允许个人开私营公司的,也允许私人开办电影制作公司的。
只是当年真正做成民营性质电影公司的个人并不多,且大多都是昙花一现,九十年代后就逐渐消失。
然而,现在是1983年,连开私人性质的民营公司都不准,更别说开民营性质的电影公司了。
而且现在的电影厂,基本都是隶属于各个文化局的事业单位,并不像后来那样,都转变成国企性质。
大规模的政企分开,那还是一九八四年十月份之后的事情了。
不过曹志强有个优势,那就是他本身就是国企职工,还是能做决策的领导。
别说曹志强直接控制的红光出版社、华夏音像公司以及红光百货公司这三家国企性质的公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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