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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是曹志强情况特殊,而且还先来香港,再通过娄晓娥给美金支票的方式,正常来说,曹志强一个大陆人,是不可能带这么多资金从国内去日本的,除非是国企的正规贸易。
但曹志强这是打着因公出国的名义去考察项目,这种情况理论上说,是不可能带出这么多钱的。
以考察的项目出国,能批三万美金的外汇带出去,已经是特批了。
当然,这里指的是曹志强能正大光明且自由支配的资金,他随身带着的五亿美金支票不算在内。
是的,这次去日本,曹志强还带了一张五亿美金的大额支票,跟娄晓娥给的支票一样,也是汇丰银行的。
这其实很正常。
因为在目前,国外但凡是跟内地进行大额账目往来,基本都是先走香港的汇丰银行,再从汇丰银行转去内地的银行,反过来亦然。
所以说,至少在现在这个时期,汇丰银行对国家来说还是功不可没的。
不过呢,这五亿美金是公款,或者说,是国家跟“迷雾”进行交易的款项。
哪怕在实际上,这笔钱还是要落入曹志强的个人腰包,但至少名义上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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