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标签?方便下次阅读

首页> >

612 你不试一试,怎么就知道自己不行? (4 / 12)_

        而曹志强选的这个第101次求婚,本身剧情其实不复杂,无非就是一个癞蛤蟆怎么吃到天鹅肉的故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按说像这种剧本,拍电影最合适,因为足够精炼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在日本拍电影限制太多,投资太大,远不如拍电视剧划算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起来,八十年代拍电视剧,尤其是拍热门电视剧,其实是很赚钱的,因为这时期的电视剧不光能靠卖版权赚钱,还可以靠录像带赚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日剧跟大陆的电视剧不一样,是按照播出次数给钱的,也就是所谓的播放版权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有个日剧火了,第二次播出的时候,就会跟一样,要再谈一次合同,再卖一次版权。

 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像广告植入之类的,也会根据电视剧的火爆程度来定,一般是越火爆,广告费越高,而这个广告费呢,电视台是要跟制作方分成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这些外,如果日剧要在海外发行,可以再卖一波版权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大火,还可以卖周边产品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电视剧的主题曲、电视剧原创,演员的服装等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最大的好处,还是能让演员跟着大火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
×

安卓APP测试上线!

一次下载,永不丢失